近年来,我市各乡镇(街)中以发展种植、养殖业为主的农民,在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注册成立“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越来越多。截止今年9月末,我市在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91户,家庭农场147户。据了解,这些已经注册的经济组织在农业部门登记备案接受监管的只有少部分,大部分注册登记后基本处于“流落民间的经济组织”,手中除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根本没有实际的经营行为。他们办理营业执照的初衷是抱有“长久规划”:要么等待享受国家补贴政策,要么等待时机“嫁接”项目或者再观望投资。还有一部分虽有实质性的经营行为,因其规模小,对于经济组织内部的财务管理、企业年报、税务登记、银行对接等缺乏常识和规范管理的意识,只是单打独斗式的保守经营,导致其无法实现与众多产业的融合及共赢,更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
以上情况给我市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交流互动。从有实际经营者的角度看,大部分的经营业户都期待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引导,而那些正在发展中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如果能得到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发展较好的经济组织的正面示范带动,对于其发展是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在适当的季节组织经营者参观、座谈等,让这些经济组织有平台进行交流,集思广益扩大彼此影响力,共同建立发展信心。
2.加大扶持力度。以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为抓手,积极引导具备条件且有意愿谋求发展的业户,为其争取惠民资金;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行业优势,帮助经营业户谋划项目,引导业户做大做强,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
3.加强科学指导。农林业部门要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安排具有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科学指导农林产业的发展。
4.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企业年报等手段筛选出仅办照而没有实际经营行为的业户,予以清理清退,进一步促进相关市场主体规范合法经营。



吉公网安备 220681021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