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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

来源:临江政协 日期: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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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28日,市政协围绕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召开资政协商会议。会议由市政协副主席杨文荣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张继华就我市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工作情况做了介绍,与会委员及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发表了见解,提出了建议。现将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违法建设概况

  (一)沿街店面及商业小区违法建设。在沿街建筑物正立面私搭雨棚,以南围子街较为典型。

  (二)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在建筑物正立面或背立面地面上的违法建筑物以简易房为主。二层以上违法建筑物以防盗网、雨棚为主。顶层违法建设以简易房、超大雨棚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为主。

  (三)城乡结合部及交通干道等重点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在乡镇道路两侧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简易房用于经营或出租;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闲地乱搭乱建构筑物自用。

  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经费保障、执法人员着装统一、执法力量补充、执法车辆调配等方面做了大量投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修订完善方案。制发了《临江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落实了违法建设属地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协调联动配合机制。建立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各街道等相互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二)联防共治,严控新增。建立了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和举报处理机制,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根据区域地形、小区现状等情况,细致巡查,不留盲区,确保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予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对拒不执行拆除违法建筑的,除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外,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拆违治乱,成效明显。今年,通过在辖区内开展的依法治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拆除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3903平方米。其中:头道沟河拆违面积115平方米,主城区街道两侧拆违面积168平方米,拆除墙体广告1000余块、3500余平方米,老旧小区拆违面积119平方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在商贸区、城乡结合部、居住小区等区域,行为人基于经济利益、生活方便、居住环境的需求而进行违法建设,尤其是居住小区的违建遍地开花,违法搭建的业主甚至占全部业主的60%,查不胜查。实际工作中,由于执法人员执法力量有限,只能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新闻曝光的已建成违建和在建违建进行查处。

  (二)在建、违建发现不及时。在违建的发现上依赖群众举报、投诉,主动发现和调查核实的机制落实还不到位,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理违法建设,由于违建建造的快速性,使得很多原本可以控违的演变成拆违,增大了对违法建筑的整治难度。

  (三)快速查处机制落实难。当场查处、开单面临着当事人认定、违法行为界定和取证的问题,如违反规划法的违建只有在规划部门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后,才能开具拆除决定书。当场查处只能在当事人明确、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适用。在拟进行处罚的情况下,要保证材料做实、证据充分,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助配合,都不是可以很快完成的工作。此外,对占多数的小型简易已建成违建缺乏快速处理程序。小型的、个人进行的搭建行为占据了违建的绝大多数,如果全部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理,周期长,并且程序复杂,时效性较差。

  (四)对当事人的震慑力度不足。对违建目前是以拆为主,虽然按照规定有罚款、没收、限制交易等手段,但较少实行这些措施,因此当事人的损失仅限于施工费用,与违建所带来的预期收益相比,施工费用损失较小,再加上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违建就会屡禁不止。另外,集中成片的违法搭建由于违建历史跨度长,牵涉范围广,执法难度大。

  (五)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和城乡居民不了解关于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认为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旧房宅基上、自家庭院内建设并不违法;个别单位和群众明知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但为图省时省事不申办规划审批手续,甚至有部分居民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搭建房屋棚厦,以便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从中牟利,得到经济补偿。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街道、社区发现、报告与协助调查的职责。由于居民小区是相对封闭管理,城管执法力量不能具体渗透到各个小区内部,对违法建筑难以及时发现和调查取证,所以应当强化街道、社区协助调查的职责,例如对当事人的协助认定、提供业主施工方案、协助暂扣施工工具、协助送达文书等方式,对城管执法提供协助。

  (二)完善综合性违建监管平台。主城区以网格化为中心、整合城管、街道、公安交警的监测平台以及其他巡查执法力量;要实现违建监管的全覆盖,需要综合集成各种管理服务资源,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正在施工的违建,完善及时发现、处置的有效机制。

  (三)切断违法建筑的建设和获利途径。多方配合,断绝违建横向建设和获利链条。许多违建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切断其获利渠道,是长效管理的必要手段。这要求各部门共同配合,水电气主管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房产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产权登记,建设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对于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卫生、食药监、税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经营所必须的手续。

  (四)相互协调,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对违建建设的纵向链条实施处罚。对于拒不拆除的违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强制拆除的施工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和业主承担。

  (五)大力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在全市形成一种“违法建设不可取”的舆论氛围。利用手机、报纸、电视、公众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扬整治违法建设的成绩和典型事例,同时曝光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以及报道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营造打击违法建筑行为的强大声势,让群众深刻了解违法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努力自觉抵制违建行为。


责任编辑:临江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