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委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更好地为临江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根据市政协党组意见,结合临江市政协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1.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义。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要全面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献计出力,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2.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目的。增强委员履职意识,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履职成效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根基。委员要认真行使委员权利、承担委员责任、履行委员义务,积极参与政协工作;委员要提升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议政建言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委员要提高建言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讲纪律、守规矩、重品行,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更好地为临江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作贡献。着力解决部分政协委员履职不主动、不作为,调研不认真、不深入,提案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政协委员队伍。
二、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3.增强委员履职意识。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到委员的身份既是政治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担当。肩负使命、发挥作用、履职尽责,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确保委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实际履职工作中,要按照市政协党组的安排部署,把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投放到当前中心工作中去,坚持实事求是、履职为民、勇于担当,自觉履行委员职责,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事关民生和人民切身利益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参政议政,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依据。要在广泛宣传国家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群众民情诉求。委员要坚持自我完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履职过程中不断学习提高,切实增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提高委员履职素质。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提高委员的整体素质,是增进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的基础。委员要发扬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传统,学习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指示精神、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协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能力;要紧跟当前形势和时代步伐,认真学习经济新常态、互联网+、现代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知识,努力适应参政议政对相关知识的需要。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专题讲座和视察调研和委员培训等活动,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能力水平。
5.加强委员学习培训。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政协章程》、人民政协理论及与政协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其他知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认真开展委员培训工作:一是邀请省、市理论界专家学者,走进临江为换届委员开展培训辅导,使新一届委员能更好地在新的岗位上履好职、尽好责。二是根据委员履职需要,积极组织委员走出去,到经济发达地区、特殊典型地区进行学习、考察、交流,开阔委员视野,增强委员履职水平。各专门委员会还要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对本专委会委员进行相关业务能力方面的学习指导,引导委员充分利用市政协网站、“临江政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学习交流,促进委员抓好日常性学习。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机关干部每周学习日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学习意识,拓展学习范围,提升机关干部整体素质,更好的为委员服务。
6.优化委员调研视察工作。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临江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在广泛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视察选题。各专委会要根据委员专业特点,选择社会难点、热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视察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积极探索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性问题,认真组织召开好资政协商会,鼓励参会委员建诤言、献良策,以营造出和谐团结、理性有度、求真务实的民主氛围,合力形成有价值的协商成果,推进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在调研视察活动中,要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座谈会、访谈、实地考察等传统手段的同时,引导委员利用互联网调查、手机用户端调查、云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要增强调研视察工作的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以民为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调研、视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注重集聚调研视察力量,加强横向、纵向之间的联合调研视察,在交流互动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注重调研视察成果的转化,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专报等形式,转化利用调研视察成果。
7.拓宽委员履职平台。创新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会议等例会协商形式,创新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拓宽委员发表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是责任和义务,要自觉约束自己,积极主动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和各类社会活动。此外还要积极探索网络议政、电视议政等新形式,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委员开展专项视察、第三方评估等民主监督活动,支持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或参与有关调研、检查等活动。建立完善提案征集、交办、办理以及社情民意信息的征集、报送机制,鼓励政协委员积极提出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建立与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机制,推动委员所在的单位切实贯彻中央、省委、白山和临江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为委员履职在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履职成效
8.加强委员履职服务。各专门委员会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委员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认真组织各种会议,精心安排各项活动,扎实做好委员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转办、督办工作,及时反馈委员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组织所属委员开展主题调研视察、委员小组、社会公益等履职活动,并将年度工作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本年度年底前报市政协办公室。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是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工作环节,委员撰写提案和反应社情民意要从党委所想、政府所干的中心工作入手选题;从改善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中选题;委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一定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社会各界合理诉求,切实做到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靠,提出的建议有理有据,并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创造性。
9.严格委员履职规定。按照《政协临江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的要求,任期内的委员每年至少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提出一个有价值的提案、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严格委员请假制度,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或活动的,请假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报送市政协办公室备案。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市政协安排的会议和活动的,要提前向市政协秘书长请假;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会议、调研视察活动和社会活动的,要提前向专门委员会主任请假。
10.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白山和临江市委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在委员队伍建设中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常委退出机制,委员在本届任期内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参加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累计两次以上的,撤销其委员资格。各专委会协助办公室对委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量化统计、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履职综合评分排名靠后的委员进行约谈。
11.进一步完善表彰激励机制。结合履职综合评价情况,本年度年底对履职突出委员予以表彰,并在换届时,对本届任期内获得表彰累计2次以上且符合连任条件的委员,优先推荐连任提名。同时按照《政协章程》对丧失委员资格的,予以及时作出取消委员资格的处理。四、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履职建设
12.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协总体工作重要内容,在市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对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各自职责,经常组织所联系的委员开展活动,做好政协委员履职的组织联络和服务管理工作。各委(办)要统筹做好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不断制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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